向家暴说“不”!绿园法院签发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中国吉林网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发出2026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高某是夫妻关系。一年内,高某多次对王某实施侮辱、谩骂、威胁、恐吓、拳打脚踢及使用工具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5年12月8日,王某因高某同日、多次殴打而报警,高某见到警察后因拒绝配合被警方强制带离。次日,王某前往医院就诊,经诊断为“面部、背部、腰髋部、左上臂、左下肢外伤,软组织损伤,擦皮伤”,并伴有腰椎侧弯、腰椎退变(L4、5假性滑脱)等症状。
2025年,12月12日,高某再次对王某进行辱骂、殴打,甚至在出警人员到场的情况下持刀威胁,王某后以孩子上学为由,找机会离家并与孩子另住他处。此外,因高某在孩子学校以及王某单位、父母住所吵闹,王某和孩子至今不敢回家、上班、上学。高某的行为不仅给王某身体造成严重伤害,更是给她的心理及精神上带来极大创伤和折磨,正常生活和工作均受到严重影响。因此,王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审查认为,根据申请人王某提供的两份《报警回执》以及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门诊病历等,证实王某有面临遭受家庭暴力的危险情形,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高某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高某骚扰、跟踪、接触王某及相关近亲属;禁止高某以电话、短信、及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王某及相关近亲属;禁止高某在王某及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200米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王某及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如违反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2026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既是绿园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守护弱势群体权益的生动实践,也是向全社会释放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的强烈信号。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孔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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