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滦南县某局被罚29.9万元,被执行金额超千万
来源:东方资讯河北频道

据信用中国(河北唐山)官网公开信息,2025年12月25日,因未批先建,滦南县农业农村局被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南县分局罚款29.9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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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唐环罚决〔2025〕14-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滦南县农业农村局未批先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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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启信宝数据显示,滦南县农业农村局目前是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高达1417.62万元,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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