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改正,保定建工集团被罚款1.6万元
来源:东方资讯河北频道

据信用中国(河北唐山)官网消息,2026年2月12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逾期仍未改正,保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罚款1.6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文号“唐曹人社劳监罚字〔2026〕第02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保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按时清偿河北科技学院拖欠的工人工资,逾期仍未改正。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最终,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保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6000元(1.6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天眼查显示,保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全资的建筑施工企业,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5100万元。持股90%的大股东为保定市国资委,10%股份由河北省财政厅持股。

图片来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目前是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为1302.94万元,同时还是失信被执行人,涉案金额为39.25万元。


图片来源:天眼查
来源:信用中国、天眼查
联系方式:hbpd@eastdaymail.com.cn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1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