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6批次滋补品涉嫌过度包装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1月13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对上海市流通领域的滋补品开展商品包装物减量(过度包装)监督抽查,共抽样并完成检验70批次,其中合格64批次,6批次涉嫌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6%,涉及周氏、六康等品牌。
据了解,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含第1、2号修改单)等标准要求,对产品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6批次涉嫌商品包装物减量不合格产品均为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包括标称由山东东润阿胶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蛹虫草银耳燕窝饮品,规格为每盒560mL(70mL×8瓶),标称生产日期/批号为2024/7/3;标称由上海翰音实业有限公司经销的美辰堂溯源燕碎,规格为每盒50克,标称生产日期/批号为2025/3/5,以及美辰堂溯源白燕条,规格为每盒20克,标称生产日期/批号为2025/2/24;标称由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糖燕窝饮品,标称商标为周氏,规格为每盒700毫升,标称生产日期/批号为2025/7/1;标称由常州市健达保健食品厂生产的金丝燕窝,标称商标为六康,规格为每盒70ml×8瓶,标称生产日期/批号为2025/7/1,以及由该企业生产的冰糖(雪莲果风味)燕窝饮品,标称商标为六康,规格为每盒70ml×8瓶,标称生产日期/批号为2025/7/1。
据介绍,对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商品,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企业下架商品,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建议企业,应通过优化包装设计,降低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的包装合规性审查流程,在新产品上市或新包装设计阶段,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自查,必要时可通过专业技术机构确保包装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加强供应链与渠道管理,确保包材供应商理解国家标准,并向下游经销商传递合规要求,防止渠道为促销擅自增加不合规的外包装。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时可从最内层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开始计算层数,国家标准要求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3层,其他商品不超过4层;可以通过晃动礼盒查看情况,若内部物品明显晃动,则空隙可能过大;还可以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包装有度”小程序,输入产品参数(尤其是注意选择或输入正确的产品类别),可快速初判是否合规,若发现疑似过度包装商品,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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